• 作者:60.191.238.*
  • 2011/5/15 12:08:18
  • 楼主(阅:28378/回:2)镇江新区李书记政绩“二三事” 万顷良田项目走样变味

    万顷良田项目走样变味:
      从2009年4月开始,江苏省镇江市镇江新区实施“万顷良田”建设工程,对5万多亩土地实施“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”,声称让群众获得长期、稳定的收益和回报。然而,当地农民却反映,土地大都被“非自愿”流转,收入水平下降,大量耕地被用于植树,导致这种变了味“万亩良田”工程。镇江新区“万顷良田”建设工程,作为一种农地集约化经营试点,于2009年8月经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正式批准,总面积5.59万亩,实施的“万顷良田”建设工程本来是件好事。然而,在实施过程中显然走了样:
      问题之一是,违背了农民意愿。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遵循自愿的原则。这位“李书记”逼迫我们新区机关工作人员强拆、暴力拆迁、违规拆迁、违法拆迁,甚至是半夜破坏民居、放火焚烧农民住宅和树木,有的干部被逼的甚至不惜动用社会闲散人员进行恐吓、殴打等手段逼迫农民签署协议,造成伤亡情况触目惊心(贵台可以到现场调查就会印证这些事),并采取收买、施压、以辞退工作威胁等方法逼村民就范。
      问题之二是,损害了农民利益。镇江新区表示“土地流转”后,将让群众获得长期、稳定的收益和回报,实际上并非如此。农民失去土地后,每亩地只获得700元承包费。大量的失地农民生活已经成为巨大的难题,加上政府财政严重透支导致无力支付补偿金,政府门口基本天天被失地农民围堵。
      问题之三是,基本农田违法种树。《土地法》明确规定:“严禁将耕地转为非耕地,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。然而“李书记”指示在将征用导致闲置的变成了一片绿化林区。《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提出,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,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,不得改变土地用途,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。显然,“李书记”泡制的“万顷良田”工程在实施过程中,已多处违反了中央的规定和要求。
      问题之四是,利用万顷良田项目的美好愿景,为“李书记”关系单位谋私利。完成的动迁和流转土地,被“李书记”高价承包给其关系单位搞绿化,基本上种的都是树,为此,那些承包单位挣得盆满钵满,其中利益就很清楚了,这些例子数不胜数,整个新区的基本工作方向就是搞绿化和发包工程。为了这个万顷良田的项目,新区出资建造了130万平方米的安置房,中标单位自然是常州的施工单位,因“李书记”连正规招投标程序都没有走,就发包给他的老乡了,然后层层发包,工程质量极差不说,参差不齐分包单位于2011年4月1日因疏于管理,导致发生一死数伤的重大事故,最后也被“李书记”解决掉了,根本没有引起重视。机关干部都敢怒不敢言,新区百姓怨声载道、上访和闹事不断。新区财政为此欠下天文数字的债务,新区用几届政府的努力也还不清了。正是:万顷良田变了味,欺民抢地搞绿化,肥了自己苦了民,违背政策辜负党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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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作者:sp小曾
  • 积分:250
  • 等级:工程师
  • 2016/2/28 15:07:07
  • 黑得很里。
    昌硕苦逼的生活刚刚开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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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作者:莫逆嘿
  • 积分:33
  • 等级:资深指导员
  • 2016/2/29 12:56:01
  • 贪官必须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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